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9年4月28日接到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海南新元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元公司”)有关股东持股变动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元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情况
根据浙江力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达公司”)与赵序宏先生于2009年4月26日签署的《股权转让合同》,新元公司的股东力达公司将其持有的新元公司1,667.25万元,占19.61%的全部股权以人民币1,667.2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股东赵序宏先生。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力达公司不再是新元公司的股东,赵序宏先生由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新元公司1,159.35万元占13.64%的股权,变更为持有新元公司2,826.60万元占33.25%的股权。赵序宏先生成为新元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2009年4月27日,新元公司在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股东变更登记手续。赵序宏先生成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新元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海南新元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口市桂林洋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赵序宏
注册资本:人民币8,50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460000000144361
组织机构代码:70886033-X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济性质:集体经济
经营范围:农业种植;农业资源开发;信息产业投资、开发;旅游项目开发;摩托车零配件的销售。
经营期限:长期
税务登记证号码:琼地税海口字46010070886033X
股东名称:赵序宏(持股33.25%)、上海康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23.10%)、海南省国营桂林洋农场(持股15.27%)、洋浦鲁海车辆配件有限公司(持股11.70%)、黄月玲(持股6.78%)、上海汇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6.06%)、上海双潭实业有限公司(持股3.84%)。
(二)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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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事项
1、截至公告日,本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海南省国营桂林洋农场和新实际控制人赵序宏先生均无未清偿本公司的负债,本公司也无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形。海南省国营桂林洋农场和赵序宏先生均没有损害本公司利益需要纠正的其他情形。
2、赵序宏先生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所列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赵序宏先生作为本公司新实际控制人构成信息披露义务,海南省国营桂林洋农场不再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构成信息披露义务。关于赵序宏先生签署的《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海南省国营桂林洋农场签署的《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将尽快委托本公司公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以上,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备查文件:
1、海南新元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持股变动的通知》;
2、浙江力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赵序宏先生签署的《股权转让合同》;
3、海南新元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4、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企业变更登记核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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